招标地区: | 浙江 宁波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3/12/4 |
交易登记号:13GC04015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春桥村(望春路以北)旧村改造村民安置房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3】74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望童北路以东、永丰西路以南、五江河以西,规划道路以北地块。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88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4568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8781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7874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162136万元。
设计概算:限额设计97129.4万元,以中标人设计概算为准。
总周期:8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满足设计进度;方案设计及优化:15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2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含初勘和详勘);方案(含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基坑围护设计、景观园林、智能化、幕墙、太阳能一体化、附属配套设施、人防平战转换方案及其他相关专项设计,不含室外供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通讯、路灯等相关配套的专业设计,但设计人应配合上述配套专业设计,进行总体方案布置)。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分阶段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和规范要求的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由上述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拟派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岩土工程师或岩土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非注册类工程师提供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本次招标接受两家投标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4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均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资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3.5本项目招标人采取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28日至2013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4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13日14:00时,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nbctc.com.cn、www.bidding.gov.cn、www.cnnb.com.cn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