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广东 广州 |
编号: | 2013- 6937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3/12/24 |
根据番发改[2013]59 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现对番禺区番发广场东、西塔楼装修改造工程(重新招标)施工进行施工[ 专业承包 ]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番禺区番发广场东、西塔楼装修改造工程(重新招标)
二、招标单位:
三、建设地点: 番禺区市桥街大北路桥兴大道 62 ,64 号内。
四、项目概况: 番禺区番发广场东、西塔楼装修改造工程为楼高二十层的综合楼一幢(含地下停车场), 地下 1 层,地上 20 层,建筑高度 74.85米 ,装修部分 建筑面积 25662 平方米 ,其中广场东为裙楼及塔楼,面积16717 平方米 ;西塔楼面积为 8945 平方米 。主要工程包括:室内地面铺 800 × 800 抛光砖,部分铺贴 300× 300 防滑砖、铺木地板、橡胶地板和防静电地板等;室内墙面扇灰扫白色乳胶漆,入口大堂干挂抛光砖,卫生间等用房贴瓷片砖;天花大堂采用 600 × 600 铝板吊顶,部分铝扣板、扫乳胶漆或防水艺术天花等;修补部分玻璃幕墙、栏杆。安装网络电气照明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及空调通风系统工程等。另含广场西裙楼通风空调、消防、强电、弱电、给排水工程的主线安装等。具体装修改造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具体以施工图纸所示工程内容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 、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 、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 1 )项目编号: 2013- 6937
( 2 )招标内容: ①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包括室内装饰装修、给排水、消防系统、电气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设备安装、 空调通风系统工程、白蚁防治工程、节能工程、 柴油发电机房的环保工程(包括降噪、排废气)的深化设计与施工,并通过环保及荷载运行试验验收 等以及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文件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② 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发包人另外发包或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管理配合费已含报价中,不另行支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 3 )规模: 番禺区番发广场东、西塔楼装修改造工程(重新招标)为楼高二十层的综合楼一幢(含地下停车场), 地下 1 层,地上 20 层,建筑高度 74.85米 ,装修部分 建筑面积 25662 平方米 ,其中广场东为裙楼及塔楼,面积 16717 平方米 ;西塔楼面积为 8945 平方米 。主要工程包括:室内地面铺 800 × 800 抛光砖,部分铺贴 300 × 300 防滑砖、铺木地板、橡胶地板和防静电地板等;室内墙面扇灰扫白色乳胶漆,入口大堂干挂抛光砖,卫生间等用房贴瓷片砖;天花大堂采用 600 × 600 铝板吊顶,部分铝扣板、扫乳胶漆或防水艺术天花等;修补部分玻璃幕墙、栏杆。安装网络电气照明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及空调通风系统工程等。另含广场西裙楼通风空调、消防、强电、弱电、给排水工程的主线安装等。具体装修改造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具体以施工图纸所示工程内容为准)。
( 4 )招标控制价: 32309101.14 元(其中: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13929498.98 元, 约占工程量 43.11%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18379602.16 元, 约占工程量 56.89% 。 )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 教育费附加安排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 2013 年 12 月 4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24 日 10 时 30 分 。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13 年 12 月 4 日 0 时 0 分,截止时间: 2013 年 12 月 24 日 10 时 30分。
2. 开标时间: 2013 年 12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 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 1 )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
( 2 )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 1 )投标担保 6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 2 )投标报名费为 100 元 / 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 同时 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②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投标报价与其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例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59 号)的规定,投标报价以《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上的投标报价为准(注:专业承包招标选择此项)。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
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必须满足: ① 年龄不满 60 周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身份证 PDF 扫描件); ② 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11 〕 218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 、投标人 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至今 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 ( 类似工程是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造价 900 万元或以上的工程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 1 )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2 )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5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 、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A 类 IC 卡),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 IC 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 A 类 IC 卡)应在有效期内)。
7 、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8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一)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业绩、信誉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在择优和评标环节,其业绩、信誉、诚信综合评价分数等指标均按成员中最低者进行评审,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二)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一)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各成员单位诚信分以招标控制价中各类工程的占比作为权重,将其各类诚信分加权平均计算。
注:( 1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 2 )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 1 至 6 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 .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 .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5 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当 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N+4 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N+2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 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网站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 GZZB2010-008-2 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 V 2.1.01 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单 位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 年 12 月 2 日
附件
招标人声明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我单位就番禺区番发广场东、西塔楼装修改造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工作,作出如下声明:本次招标公告描述的招标内容与图纸相符,与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招标范围相符。 [ 本项目工程造价为 32309101.14 元(其中: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13929498.98 元,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18379602.16 元。) ] 根据广州市建委的规定,本项目属复杂和大型工程项目,我单位保证本次招标内容和资料真实、完整,对公告的虚假陈述承担责任。
(招标人公章)
201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