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浙江 绍兴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3/12/6 |
招标人嵊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设的考试教育用房工程项目,发改批文嵊发改中投[2012]232 号、用地规划许可地字第 33068200800207 开号、建设规划许可 建字第330683201300055;委托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本次招标活动,招标申请已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考试教育用房,工程地点:嵊州市环区东路 99 号 。
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建筑屋面、给排水、幕墙、强弱电、暖通、场外绿化等工程 。
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4 、概算建安工程费: 4519.13 万元,本次招标的概算建安工程费: 3840.26 万 元;工程招标预算造价: 3466.45 万 元(其中发包人供应材料为 144.78 万 元);本工程投标最高限价为 3200.72 万元 ( 投标最高限价必须低于该工程招标预算造价的一定比例,下浮比例不得低于 8% ,且不得高于批准的概算造价 ) ,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的否决其投标;本工程风险控制价: 2720.61 万 元(投标最高限价的 85% ),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在中标后 5 个工作日内提缴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补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中标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
5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6 、工程类别: 公用二类 ;结构: 框架 ;层数: 地下一层,地上六 层;幢数: 二 幢;最大跨度:
7 、质量要求: “兰花杯” ;计划工期要求: 450 日历天。
二、投标报名要求:
1 、企业资质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 700 万元以上 ;建造师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且不得担任其他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2 、主要的资格条件: 具备嵊州市建筑业管理局颁发的《诚信手册》 。
3 、报名及资料要求: 投标单位交易员随带交易员证及《诚信手册》、 组织机构代码证、 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并需按嵊公管办〔 2009 〕 10 号的要求递交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一式二份(表格可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 、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 元,图纸押金: / 元。
5 、报名时间: 2013 年 12 月 6 日(每天上午 8 : 30 至 11 : 30 ,下午 2 : 00 至 4 : 00 )。
6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3 年 12 月 6 日至 2013 年 12 月 10 日(每天上午 8 : 30 至 11 : 30 ,下午 2 : 00 至 4 : 00 );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3 年 12 月 27 日 9 : 30 时,地点: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8 、报名地址: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经济开发区双塔路 99 号) 。
三、其他有关内容
1 、评标入围方法:( 1 )按第 1 种情形(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多于 25 家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选择 25 家参与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技术标评审,未入围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所有评审),通过上述评审的,投标人多于 18 家时,商务标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选择 18 家参与评审;少于 18 家时全部参与评审。为防止恶意低价竞标,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及各单位工程造价低于投标最高限价 80% 的,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因商务标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人也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按实际剩余的入围家数计算。
( 2 )按第 2 种情形(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少于或等于 25 家时,全部参与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技术标评审),通过上述评审的,投标人多于 18 家时,商务标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选择 18 家参与评审; 10 至 18 家时由低到高选择 10 家参与评审;少于 10 家时全部参与评审。未入围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商务标的评审计分。为防止恶意低价竞标,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及各单位工程造价低于投标最高限价 80% 的,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因商务标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人也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按实际剩余的入围家数计算 。
2 、投标保证金: 60 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前一个工作日缴纳,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帐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市内投标人以转账支票、银行汇票,市外投标人以银行汇票的形式入帐缴纳。开户名称: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绍兴银行嵊州支行 0934001115527200020 ; 银行地址: 嵊州市一景路 2 号。
3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中标方式: 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
4 、工程款支付: 详见招标文件 。
5 、本工程采用指纹考勤管理,具体按公管办、监察局等 6 个部门联合发文的公管办 19 号文件要求规定执行。
6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联系人:
四、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 标 人(盖章): 嵊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2013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