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广东 广州 |
编号: | ZZ01315518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3/12/13 |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驻凤岗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驻凤岗办事处家具及门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采购项目编号:ZZ01315518
2、 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驻凤岗办事处家具及门窗采购项目
3、 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4、 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包组一:家具,包组二:门窗
投标单位不能兼投,只能投其中一个包组。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组一:家具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投标人必须是家具的制造商;
(4) 投标人在广东省内有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 本项目只允许唯一报价且不接受联合报价。
包组二:门窗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必须是门窗生产厂家,具有独立的生产厂房(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4) 投标人在广东省内有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 本项目只允许唯一报价且不接受联合报价。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及“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快递给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文件下载专栏下载。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60元(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汇款单注明招标编号。汇款单连同投标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6、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2月3日起至2013年12月1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30
8、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9、 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2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30
10、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11、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12月3日至2013年12月9日,共五个工作日。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