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河南 洛阳 |
编号: | BRR13-HN-ZB-278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3/12/13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市2013年中小学校舍维修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偃师市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施工第一标段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偃师市境内
2.2招标编号: BRR13-HN-ZB-278
2.3招标范围:房顶维修、门窗维修、校园硬化、围墙重建、校舍粉刷、大门维修、水电改造、厕所维修、楼梯维修等。
2.4工期要求: 5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3个标段
第一标段: 城关赫田寨小学、城关石硖小学、城关塔庄小学、城关后杜楼小学、城关二中、二实小、山化三中、山化五中、山化石家庄小学、山化游殿小学、邙岭一中、邙岭丁门口小学、邙岭牛庄小学、首阳山一中、首阳山石桥小学、岳滩一中、岳滩赵庄寨小学、岳滩王庄小学、翟镇一中、翟镇王七小学等 20所学校的维修,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本人社会统筹养老保险证明;未在正在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4投标人 2010年 12月 1日以来至少有 1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时间以报名期间为准)。
3.6外省企业需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项目经理本人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 于 2013年 12月 09日至 2013年 12月 13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8:00至 11:30,14: 30至 18:00,在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 15号广汇国贸 B区 1208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有关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按顺序装订成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无在建工程证明;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省企业的《备案介绍信》、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3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