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吉林 白城 |
编号: | JLWL-[2013]-127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3/12/11 |
(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WL-[2013]-12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市吉福塑钢年产10万平方米塑钢门窗建设项目已由大开经发【201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安市吉福塑钢窗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安市吉福塑钢年产10万平方米塑钢门窗建设项目
2.2 招标范围: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为1564.5平方米;生产车间及附属用房工程,建筑面积为2041.72平方米
2.3 建设地点:大安市
2.4 建设投资:400万元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6 建设周期: 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04月01日,计划竣工时间:2014年07月30日,施工总工期 120 天;
2.7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中级技术职称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
3.2 参加以上标段的投标企业应在 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12月03日至 2013年12月07日 , 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4 时至 17 时 ( 北京时间),施工企业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身份证、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外省施工企业须持《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以上证件资料 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 到 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23日09时00分,地点为 大安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3楼 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参加以上标段的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白城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2013 年 12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