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辽宁 丹东 |
编号: | LNFYZB2106002013121701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3/12/31 |
花园东路建筑规划设计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LNFYZB2106002013121701
1、花园东路建筑规划设计已经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丹发改审批字[2009]84号文件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财政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规划方案、建筑方案设计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工程内容如下:
对花园东路北侧地块的房地产开发建设进行规划方案、建筑方案设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丹东市振兴区花园东路,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4 年1月10日9: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丹东市沿江开发区滨江中路128号-7)
3、编制周期:
30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4、投标保证金:伍万元人民币。
5、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近三年承揽过类似性质及规模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其他条件应符合省市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于报名截止前携带:(1)法人授权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担任本工程的负责人执业证书;(6)近三年类似规模及性质业绩合同。上述(1)项的原件,(2)至(6)项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3年12月17日至2013 年12月3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丹东市沿江开发区滨江中路128号-7)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 600 元整(现金或电汇),售后不退。
7、其他: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