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北京 北京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3/12/24 |
1.招标条件
西南饭店改造项目已被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农工商总公司,项目建设资金企业自筹,项目招标人为: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农工商总公司,项目已具备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且符合招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幕墙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甲18号。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其中包含深化设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审查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②须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具备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
③拟任职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及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④具有类似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业绩。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确定
如果参加投标报名的单位多余3家,招标人将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择优选择3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报名时间及地点
5.1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0日至2013年12月24日上午9:00至16:00。
5.2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11号北京农科大厦A座907。
6.报名携带资料
6.1资格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原件(法定代表人除外)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6.2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6.3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6.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6.5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B本、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6.7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原件与复印件(类似业绩是指幕墙建筑面积在35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幕墙工程设计、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证明文件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
以上文件,请申请人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派专人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获取资审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7.2获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11号北京农科大厦A座907室。
8.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www.bjztb.gov.cn)网站公开发布,其余任何信息渠道对本次公告的相关转载必须经过招标人书面同意,否则招标人均不予认可。
9.联系方式
附1
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专此委托。
代理人:________性别:年龄:电话:
单位:部门:职务: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