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浙江 嘉兴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3/12/25 |
1 、海诚园艺苗圃临时管理用房工程项目现决定按照小型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 1 )建设规模:拆除出海路与曲秀路路口(原为常秀好邻居 168 菜场)钢棚,场地内其他构筑物清除,并将钢棚拆除后移至滨海大道与桑德兰路口重新搭建;重建钢棚要求用砖砌体分隔成两个仓库,四个办公室,一个厕所,通水电,装修、门窗及地面及停车场硬化。增加水井一口。
( 2 )资金来源:自筹;
( 3 )工程建设地点:出海路与曲秀路路口及滨海大道与桑德兰路口;
( 4 )工期: 45 日历天;
( 5 )质量要求:合格;
( 6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回填,基础浇筑,场地硬化,钢棚拆除与重建及装修、水电等工程施工。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 )具备订立合同权利的独立法人;
( 2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投标申请人具有市场准入资格;
( 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 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及以上或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变更单位的项目经理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应已完成变更登记,且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场准入资格;
(4) 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嘉兴市市外施工企业已取得嘉兴市市外企业进嘉施工备案证,拟派项目经理已办妥备案手续。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不良行为正在受公示
4 、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 1 )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资格证书、 嘉兴市市外建筑企业提供进嘉施工备案证(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 ,上述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 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
(3)如实填写并递交前2年内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见附表)
5 、对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直接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 300 元整。图纸押金每套 500 元。
6 、公告发布时间: 2013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3 年 12 月 25 日。
7 、报名受理时间: 2013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3 年 12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 00 时至 11 : 30 时、下午 13 : 30 时至 16 : 30 。
8 、报名受理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 167 号二楼嘉兴市博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海盐审计局南面,嘉兴银行斜对门)
9 、联系方式:
1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1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海盐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河南西路 288 号);
(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盐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hyztb.gov.cn) 上发布。
12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附表:
不良行为记录表
编号 | 不良行为记录对象 | 违法违纪行为情况 | 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情况 |
可在海盐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www.hyctc.com )上查询《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盐建 [2008]176 号)、《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盐建 [2008]177 号)和《关于实施〈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盐建 [2008]218 号)。投标单位如无不良行为记录填“无”,如有请如实填写。
投标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