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甘肃 兰州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1/22 |
金塔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维修项目,经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立项批复甘国税函【2013】157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1 、招标单位:金塔县国家税务局
2 、建设地点:金塔县金塔镇254号
3 、建设规模:主要进行综合业务用房维修,维修面积5647平方米
4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3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6月30日
总 工 期:122日历天
5、 标段划分:/
二、 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拨款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外墙保温、干挂,玻璃幕墙及室内装修、水、暖、电改造,门窗维修及更换工程全部内容的施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承建本项目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报名的投标人数量过多时采用资格预审。
3 、省内投标单位须为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酒泉市内投标单位须为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和“酒泉市投标企业信息库”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
五、报名时携带资料
1 、投标人报名时须持企业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本企业的一级建造师;省内建筑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承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或本企业的技术负责人,且在投标报名时和开标时必须到场)。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承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注册建造师IC卡带至报名现场)、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身份证、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机械员),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二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填写施工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一式四份)、公平投标承诺书(一式二份)、 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2 、省外建筑企业持进甘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和入酒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市外建筑企业持入酒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进酒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必须在报名前一日办理完毕。
3 、投标单位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报名现场查原件,留复印件二份)。
投标单位持以上资料,经招标人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酒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六、其它
1 、公告时间:2014年1月17日—2014 年 1 月21 日。
2 、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1月20日—2014 年1 月22 日 (上午8 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月20日-2013 年1 月24 日 (上午8 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6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
户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肃州支行
账户:62001640105051507852
缴纳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七、联系方式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2013 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