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福建 三明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1/24 |
明建招[2014]S00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小吃文化城公租房项目设计已由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沙发改[2014]基字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县小吃文化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沙县小吃文化城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沙县小吃文化城公租房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沙县小吃文化城;
2.3.建设规模: 实际用地面积 11000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28500 平方米 ; 居住总户数: 468 户。 分 2 ~ 3 期设计和建设。
2.4.工程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8000万元,建安费暂按6000万元计算,设计费约86.69万元(结算时以实际建安工程造价为基数,乘以综合费率后计取)。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招标范围: 整个小区施工图设计及幕墙、消防等整个小区必须的二次设计。
2.6.招标内容:方案及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 省外入闽企业须在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 月 20 日至 2014 年 1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沙县新华都四楼)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人民币200元,投标单位根据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设计资料,需购买者3天内提供,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计取,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4年2月7日17时00分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1.7万元 。
6.4. 投标保证金的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应注明本招标项目名称。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2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沙县新华都四楼)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沙县支行
开户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09158434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