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湖南 长沙 |
编号: | 湘财采计[2013X]0175号-1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2/24 |
受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建筑维修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询价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建筑维修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3X]0175号-1
委托代理编号 :HNHX-20131125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采购 项目的用途、数量:一次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
采购预算:39.54万元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或半年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 )、201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4.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 )、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项目负责人须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5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 )、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必须完成过一个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类似合格的工程(观光电梯井建设)业绩;
7 )、关键岗位人员(包括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注册证书与单位必须一致并提供在本注册单位购买的近半年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可查网址;
8 )、外省企业须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入湘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或《长沙市外建筑业企业入长施工登记证核查表》(在有效期内)
9 )、项目经理和技术责任人在近一年内无安全责任事故。
10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即日起至2014 年 2 月 24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717室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图纸600元/套,售后不退。
九、招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2 月 25 日上午 9:30 时(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 2014 年 2 月 25 日上午 9:30 时(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2014 年2 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