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新疆 和田 |
编号: | XLZC2014-002号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3/4 |
我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拟对 2014年洛浦县安居富民项目所需的物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截至目前,招标所需资金已到位,现欢迎国内合格资质的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编号: XLZC2014-002号(二次公告)
2、招标项目名称: 2014年洛浦县安居富民物资招标项目
3、采购机构名称: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
4、采购单位:洛浦县安居富民办
5、采购类型:国内公开招标
6、采购内容:包四:塑钢窗(参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投标企业需为国内合格资质的生产企业;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企业须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不是法人的需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企业需携带上述资质前往我县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审核资质有效性,审核完毕到我中心领取或拷贝招标文件(须自带 U盘)。(以上材料另需提供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
8、招标文件取得时间: 2014年 2月 21日至 2014年 3月 4日(节假日除外)。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 2014年 3月 13日之前到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登记,进行投标确认,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9、招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应于 2014年 3月 14日上午 10: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0、开标时间: 2014年 3月 14日上午 10: 30(北京时间)
11、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商作为供应商。
12、招标地点:洛浦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13、投标文件售价: 200元 /份(售后不退)
14、采购机构地址:洛浦县英巴格路 2号。
15、联系人:
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要严格做标书,否则不予唱标。不明事宜请与我办工作人员联系。
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