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湖北 黄冈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3/11 |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购置安装七套自动玻璃门和一套不锈钢自动门,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文件鄂烟工【2013】17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省、市、县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购置安装七套自动玻璃门和一套不锈钢自动门。
2 、工程总投资:约48万元,质量要求:合格,工期:30天。
3 、施工地点:湖北中烟红安卷烟厂内(湖北省红安县);
二、 投标施工企业条件
1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需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2、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须有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3、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权,具备承担本项目供货及安装能力,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
4、近三年在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5、相关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最低投标价法,取第一名中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如至投标截止时间报名家数超过9家,包括9家则采用资格预审)。
五、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自公告之日2014年3月5日起至2014年3月11日下午16:00时止(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报名时请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须有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外地投标单位,需提供原件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备案相关手续。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红安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电话: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 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