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广西 玉林 |
编号: | XY2014-012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3/18 |
招标编号: | XY2014-012 |
项目名称: | 兴业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外墙二次装饰工程 |
招 标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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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 1、招标申请备案部门:兴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 3、层数:地上 7层。 4、建筑面积: 见招标文件 。 5、结构: 框架 结构。 6、资金来源: 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到位情况:已到位。 7、招标内容:兴业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外墙二次装饰工程,二次装修铝合金装饰条、百叶窗和铝合金玻璃幕墙(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若非招标人原因,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
投资(万元): | 78.19 |
建设地点: | 兴业县城南区 |
资质要求: | 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施工企业 |
标书购买时间 | 从 2014-3-12 至 2014-3-18 |
标书购买地点 | 兴业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附 注: |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同时具备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施工企业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为本企业注册人员,同时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以上(含贰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凡参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投标活动的单位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取得兴业县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投标时随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者,请于请于 2014年 3 月 12 日至2014 年 3 月 18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13年度职工养老保险证明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上述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核查,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留存)在兴业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报名时须由专职投标员刷卡)。 2.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不含图纸等材料),已出售的招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接受退回。 3、未经同意,本招标公告转载无效。公告的电子版与书面版如有抵触,以已备案的书面版《兴业县建设工程信息登记表》为准。 4、信息发布内容由招标代理人提供,如有异议,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