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河南 鹤壁 |
编号: | CGZB-2014-003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3/18 |
工程编号: CGZB-2014-003
报名地点: 鹤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书香铭苑(一期)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豫鹤淇滨房【2012】00034号),招标人:鹤壁宏翔置业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塑钢窗制作、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书香铭苑(一期)塑钢窗制作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淇滨区黄山路西、鹤煤大道北、新闻巷南、华山路东
2.3建设规模:Ⅰ标段2#、7#、10#-13#楼塑钢窗,面积8238.29平方米;玻璃门1052.5平方米。Ⅱ标段3#、8#、9#、14#楼塑钢窗,面积8789.01平方米;玻璃门132.08平方米。Ⅲ标段1#、4#、5#、6#楼塑钢窗,面积8458.17平方米;玻璃门228.3平方米。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00%。
2.5工程施工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各标段塑钢窗制作、运输、安装。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近3年(2011年—2013年)类似项目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投标须知
4.1报名要求
(1)投标人的委托代表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近三年(2011年--2013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等有关资料。
(2)外省进豫企业需提交河南省建设厅办理的进豫备案证书。
(3)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2套(资料必须齐全,缺项即不予报名)。
4.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可任选1-2个标段竞标,若同时被两个标段抽取为中标人,则只能最终选一个标段。
4.4公告及报名时间安排:公告时间:2014年3月12日至2014年3月18日。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2日至2014年3月18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过时将不予受理。
4.5报名地点:鹤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联系电话: )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鹤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