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防局2月10日上午通报,9日晚发生的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工地火灾系业主单位不听治安民警劝阻,执意违法燃放烟花造成的。 据北京市消防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骆原介绍,9日晚,中央电视台雇用了湖南某烟花公司,擅自在失火大楼西南角空地燃放了数百枚礼花弹,这些礼花弹属于A类烟花,燃放必须经过北京市政府批准。 整个燃放经过有四台摄相机进行跟踪拍摄,目前燃放人员和礼花弹箱体已经被警方监控并取证。首先失火部位还在调查中。 "大裤衩"离起火的配楼只有短短的二三百米,尚未被大火波及。现场火星四溅,火灾浓烟已高过央视大楼,并随风向北部天空蔓延,从朝阳北路延三环一线,都可看到火势。 据现场工地的一名工人说,着火可能是燃放烟火所致。火灾的真正原因目前不得而知,有待消防机关进一步调查。 2月10日,北京市消防局通报,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工地火灾系业主单位不听治安民警劝阻,执意违法燃放烟花造成的。 施工现场安全监控漏洞 此次央视大火让许多人感叹的同时,也让笔者不禁想到了年前杭州地铁的重大事故,相同的是两次事故都属于重大级别,都暴露出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漏洞,国家早有明文规定,例如在现场安装视频监控装置,以及烟雾报警器等安防装置。将事故隐患排除于萌芽状态,设想如果央视大火在烟起的瞬间,烟雾报警器及时联动110中心报警,监控人员是不是可以及时扑灭火源呢? 消防装备落后,高层灭火难度高 火灾共造成七人受伤,一名消防员牺牲。七名受伤人员中,六人为消防员,一人为工地施工人员,目前均没有生命危险。 火灾造成央视文化中心外立面受损严重,大楼西、南、东侧外墙装修材料过火,火灾未造成主体结构的损坏。 经过消防官兵奋力扑救,保住了文化中心大楼西侧的演播大厅和北外立面。大楼地上30层,地下3层,整体面积为10.3万平方米,分为演播大厅,数字化处理机房和酒店三部分,具体过火面积正在核实中。 据了解该配楼约有三四十层高,消防水枪只能打到北配楼四分之一高度。据笔者了解,此次灭火,消防队员倒是出动现场及时,可众多的消防水枪却望高莫及,面对着三四十层的高楼,只能人为攀高来灭火,消防装备落后,加大了难度。 大火起因违规烟花是表征 什么是实质? 安全生产,这是一个老调重弹的问题,每年由此引发的惨剧不断,但是谁也没想到2009年元宵节史上最牛的烟火是央视所放!!这一把火不仅烧出了2009年第一把大火,而且也烧出了安全生产监管的漏洞。安全生产最重要的原则就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所有问题都会出现在我们疏忽的一刹那。比如,尽管我们要求只在北京地区购买烟花鞭炮,但还是有居民到外地购买的带回北京,尽管我们不允许非法生产、销售,但仅在禁改限后的第一年春节,外地烟花爆竹厂家纷纷将目标瞄准了北京,想方设法将产品送到北京市场。春节前收缴的烟花爆竹量是往年同期的4倍左右,这也是十几年以来收缴数量最多的一年。累计查处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73起,收缴各类非法烟花爆竹7864万余头,总销售价值达261万余元,依法处理涉嫌违法人员104人。9日晚,中央电视台雇用了湖南某烟花公司进行燃放,是什么让这些人无所不能,是"利"?是"权"?也许是商人无利不往,这就跟春运一票难求一样,只有要暴利的趋使,犯法的事照样干!!另外通报说大火起因是业主单位不听治安民警劝阻,执意违法燃放烟花造成的。那么笔者在这里就要问一句,烟花燃放的安全监管为什么现场就失效了?试想如果是老百姓,估计连A类烟花的边都沾不上,难道是因为央视是大户,所以可以放?前车之鉴犹在,但愿往者的逝去,能敲响安全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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