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领域的安防视频监控大致经历了几个阶段,90年代中期开始流行柜员制监控,由四画面分割器接磁带录像机。由于时滞及空间分辨率的降低,图像质量很差。 2000年伊始,硬盘录像技术开始进入实用,但初期的M-JPEG、MPEG-1格式的画幅尺寸(分辨率)只有352×288。由于那时的单块硬盘容量不够大,而压缩格式及算法的效率又不够高,因此,为了减小视频存储容量而采用了很高的压缩比(有损压缩),致使图像质量仍然较差。不过,相对于传统的磁带录像机来说,数字存储方式毕竟是一种质的飞跃,图像质量也尚可接受,因此,金融系统的录像设备陆续开始更新换代,开始选用数字硬盘录像机(DVR)。 随着时代的进步,数字视频压缩技术取得了重大进展,新的压缩算法使视频压缩效率显著提高,芯片的处理能力也显著加强,加上大容量存储设备的相继问世,使得DVR的功能、性能等技术指标均显著改善,并且,这多方面技术的发展一直处于高速、并行的发展进行时。因此,每过三年左右,金融系统即开始新一轮的设备更新换代。如今,金融系统硬盘录像机的主流已是采用MPEG-4、H.264压缩标准,分辨率达720×576或704×576,后台软件初步具备了智能视频功能,且配备了大容量阵列存储以及网络传输功能。 然而,720×576的分辨率是否就够高了?答案是:目前仍是主流,但分辨率仍不满意。因为在金融安防监控场合,比如某银行营业场所,如果DVR记录的是整个银行营业场所的全景,就可能看不清楚柜台的局部,而即使看清楚了柜台局部,但仍然可能看不清楚钞票面值、单据上的数字。可能有人会说人眼也看不了那么清楚,但我们安装监控设备希望是对人眼视觉的一种良性补充、扩充。因此,现有设备的分辨率还是远远不够的。去年我在慧聪安防网"对话焦点"栏目接受采访时就提到过这个话题,当时来自某DVR厂家的嘉宾就提出正准备研制高清DVR。今年4月去几家安防企业考察,也听到有厂家要搞高清网络摄像机、高清DVR,有720p的,也有1080i的。那么多高的分辨率就是高清了?原国际无线电咨询委员会(CCIR)曾对高清晰度电视下了这样的定义:"高清晰度电视应是一个透明系统,一个正常视力的观众在距该系统显示屏高度的三倍距离上所看到的图像质量应具有观看原始景物或表演时所得到的印象。"如此说来,我们观看DVR记录的监控画面时,视觉感觉上至少应相当于我们在现场看到的实景那样清楚。 事实上,仅是一个高清DVR是不解决任何问题的,因为做为一种新的视频格式,实现起来涉及到从前端摄像机、到传输系统、到后端记录及显示设备的整个系统,有相当的难度、有漫长的过程,虽然近年来的技术发展速度已足够快了。我们国家于1973年选用了1964年才出现的(比NTSC制晚了10年)当时被认为是三大制式中效果最好的PAL制彩色电视制式。但是,早在1964年,日本就有人提出要研究下一代高清晰度电视了,并在此后投入巨资进行了长期的研究与探索。从模拟到数字,如今广播电视已到了高清数字时代,那么,从事电视监控产品研发生产的企业可以方便地借鉴一些在广播电视技术领域成熟的技术来研制适合于高清电视监控的产品了。 其实,单就高清技术的研究来说,现在已经到了超高清研究阶段:分辨率达到3840×2160。而现在一些中高档电影院播放的4K数字电影,分辨率已达到了4096×2160。2006年5月,日本NHK和NTT甚至实现了7680×4320像素、原始码率高达24Gbps的MPEG-2实时压缩编码传输实验,以40:1的压缩比、640Mbps的码率在千兆以太网环境下取得了良好的传输及重现效果。 高清固然好,但是会带来巨大的存储开销,因此,电视监控系统同样还面临着一个智能化的问题,通过智能视频处理,可以对监视场景的画面进行智能分析,对关键事件采用高清方式存储,一般事件可用标清存储,而那些不重要的或者属于垃圾的画面就干脆不存了,从而减小整体存储容量。特别是,JPEG2000之类的新的压缩算法还支持渐进传输(ProgressiveTransmission)和感兴趣区域(RegionofInterest),可实现局部分辨率处理,比如将人的面部特征以低压缩或不压缩进行处理,而对其余背景部分采用高压缩比处理,从而进一步减小整体存储容量。去年公安部在制定GA/T669《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系列标准时,在讨论DVR画质问题时争论很大,其焦点就是高清画质带来的存储及传输带宽的问题。由于视频压缩技术、存储容量和传输带宽都在更进一步地研究与发展,因而高清监控是金融安防监控的发展方向之一。 如今,安防市场上产品种类繁多,各式各样。在产品选购方面我还要提醒大家,在产品选购时一定要综合考虑产品质量,包括技术指标、产品稳定性、可维护可升级性等,另外还要考虑厂家的技术支持以及售后服务的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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