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总局发出通知,提请对进口自中国、斯里兰卡和越南的紧凑型荧光灯发起反倾销调查。一天后,8月30日,印度对我国节能灯出口反倾销立案。起诉书要求,调查2006年4月1日到2007年3月31日期间,直接出口或间接通过外贸公司出口涉案产品到印度的公司。 印度一改通常工作效率,两天内立案,同时要求应诉企业必须在40天内向调查当局提交问卷答复和抗辩意见。相关人士介绍,起诉书传达的信号很明确,就是要在印度市场排挤中国企业,而且范围很宽泛,涉案中国企业非常多。 然而中国只有三家企业积极提出应诉,这是国内反倾销史上的一个悲哀。 而印度近日的终裁结果也狠狠地抽了那些不积极应诉企业的嘴巴:佛山照明、欧司郎两家佛山企业分别获得个别税率,比终裁后的普遍税率少7% 33%的差额。第三家应诉企业飞利浦亚明也获得一定税额减免。而国内其他>其他>其他照明企业的涉案产品,无论是国内生产或者出口,终裁的税额均比以上企业要高。 解剖中国建材企业受制反倾销企业为何无胆应诉 国外反倾销,建材企业是受害大户之一,然而却少有企业面对不公诉讼积极抗辩。人们不禁好奇,为何中国的建材企业在国外反倾销调查中为何不应诉?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建材企业负责人介绍,国内企业不积极应诉,主要原因之一是缺乏WTO《反倾销协议》相关知识和专业人才,对国际惯例和指控国有关法律不了解。企业自我保护意识差,有的甚至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反倾销,把它混同于一般司法诉讼,造成国外提出诉讼时国内企业根本不明白如此应对。 另外,对发起国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后果的严重性认识不足,也让企业懒于应诉。部分企业的想法是,你们国家的市场我进不去,那我再找别的市场,地球这么大,国家这么多,"此处不留爷,总有留爷处"。事实证明这也是行不通的。近年来经常出现一种中国产品被反倾销,其他国家也很快对同一种商品提出反倾销。 第三,应诉费用高昂,单个企业不堪重负,或者舍不得花这笔钱,只好选择不应诉。据了解,比如在美国进行反倾销应诉,根据美国的法律制度,参与诉讼企业要花一大笔律师费,旷日持久的拉锯战也让企业感觉难以承受。因此,不少企业选择了沉默。 第四,究竟倾销没倾销,心里没底。国内不少建材企业不了解国外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情况,也不了解其生产、经营、销售的具体状况,别人提出反倾销,自己心里是本糊涂账,当然无法去应诉。 最后,生产商与出口商界限清晰,不团结。出口商不管生产商,一旦失去美国市场,出口商就转向欧盟市场,短时间内,对出口商影响不大,而对生产商来说,会带来很大影响。这种国内企业不抱团的情况,让国外的企业得到了大大的便宜,也让国外的企业及政府了解到,中国的企业是可以任人宰割的,是可以任意欺负的。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建材企业在遇到反倾销诉讼时不积极应诉,多是源于企业自身的不自信与无知。再回头看看这次针对印度市场的灯具产品应诉结果,笔者建议中国的建材出口企业可以以此为鉴,加快对国际贸易规则的了解,在面对国外不公平诉讼时可以大胆站出来,为自己的企业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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