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近日,因为涉嫌被高空坠落的玻璃幕墙砸伤,南宁市西乡塘区的刘先生将民族大道上一栋大楼的业主告上了法院。法院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目前安检行业没有针对玻璃幕墙的检测标准,也没有专门的检测机构。
记者深入采访时发现,在我国大大小小城市高耸的大厦,大量玻璃幕墙已经进入了“风险爆发期”,但是缺乏强制性的监管标准和检测手段,这就意味着城市高空存在“隐形杀手”。
玻璃幕墙相继进入使用“危险期”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幕墙工程委员会专家唐琦表示,玻璃幕墙的优点是采光好,目前已经占到幕墙市场份额的40%-45%。
西南高层建筑装修协会副秘书长吴正龙告诉记者,中国从上世纪80年代,最早引入玻璃幕墙到成为全球最大的市场,仅用了不到20年时间。到2012年,中国已有玻璃幕墙突破5亿平方米,占全世界85%,成为世界第一玻璃幕墙出产和使用大国。
不过,吴正龙同时介绍,根据行业数据,玻璃幕墙使用20年之后,正在进入使用“危险期”,由于没有明确的检测标准和强制性的报废年限,玻璃幕墙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
从网络搜索引擎中不完全统计可知,近年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出现玻璃幕墙自爆或脱落的现象时常出现。
业内人士透露,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玻璃幕墙的隐患逐渐暴露出来,除了光污染,玻璃幕墙的自爆、脱落都成为城市的安全隐患,而目前国家允许的钢化玻璃自爆率为3%。虽然目前建筑玻璃的质量和强度都有足够的保障,但毕竟玻璃的抗震性和抗变形能力都有欠缺,一旦遇到台风、飓风、地震、冰雹、温差遽然变化等,均有可能会导致安全事件。
业内人士认为:中国高层建筑使用玻璃幕墙过程中,也进行了升级换代,安全性大大提高,但缺乏类似电梯年度安检性质的监管检测,却是不争的事实。
自查检测隐患难除
广西建筑科学院专家张转芳告诉记者,导致玻璃幕墙安全隐患的主要原因是其材料构成,一般10年-15年就可能发生老化,20年以上就可能出现大问题。用于玻璃幕墙和墙体粘连的结构胶和密封胶会在光合作用下发生腐蚀,无法永久有效,会出现渗水、老化情况,幕墙硅酮结构胶质量受到影响,结构构件腐蚀生锈,造成幕墙结构安全隐患。
唐琦认为,除了玻璃幕墙老化后带来的风险,玻璃幕墙也同样存在玻璃自爆,安装过程中玻璃幕墙的打胶、与框架的契合等工序施工不当带来的风险等。玻璃自爆的原因主要是玻璃自身的质量问题,这种情况不多见。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的玻璃幕墙脱落事件,很多并不是原材料达到使用年限老化造成的,而是因为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留下的隐患。
但是,按照现有的建筑工程和房屋管理办法,开发商对门窗的保修期只有一年,发生问题的玻璃幕墙绝大部分都已经过了保修期,开发商不管,物业公司不管,业主也不管的状况,导致玻璃幕墙的隐患不小。
广西房地产行业协会副会长罗斌介绍,几乎每隔1年-2年,住建部门和安监部门都会发文要求房开商和物业公司对玻璃幕墙进行自查,但“行政命令”不能等同于强制手段,不少高层建筑实际上是通过“外墙清洗”的同时来检查玻璃安全性。
广西建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黄敏说:“借清理手段来排查隐患固然在一定程度上有效,但相关人员缺乏专业的训练,肯定无法通过肉眼观察排查存在的隐患。”
监管真空应及时填补
多位研究公共设施管理问题的专家学者认为:缺乏明确管理制度,缺乏责任追究体制,缺乏相关产业标准,这是造成玻璃幕墙成为高空“隐形杀手”的关键原因。
——缺乏明确管理制度。尽管有针对高层建筑的管理制度,却没有针对玻璃幕墙的管理细则,导致玻璃幕墙的管理游离于制度之外。相关法律专家和建筑专家介绍,对玻璃幕墙的管理办法已经严重滞后,1997年建设部发布的《加强建筑幕墙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虽然规定至少每五年进行一次质量安全性检测,但没有将“保养和维修”列为强制性条款,也没有明确执行主体,因此在现实中缺乏执行力度。
——缺乏责任追究体制。高层建筑一旦完成验收,建筑商和开发商的责任就宣告终结;由于没有管理细则,玻璃幕墙发生问题,则既无法追究建筑商和开发商的责任,也无法追究业主和物业公司的责任。
——缺乏强制性淘汰更新标准。玻璃幕墙老化的评价标准如何,淘汰资金来源如何,都是悬而未决的问题,不能“一揽子”解决这些问题,就意味着铲除“空中杀手”只是一句空话。
唐琦建议,相关管理部门一方面要加强玻璃幕墙在设计、施工、检验过程中的监管,另一方面要尽快出台全国性的法律法规,明确各方责任,对已经达到使用年限的玻璃幕墙进行强制性的定期维护和检测。
广西律师协会律师吉昆峰说:“随着国家绿色节能产业标准的出台和应用,玻璃幕墙的监管真空需要从制度上和细节上尽快完善,才能避免发生更大程度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