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广东 清远 |
编号: | CGZB2014(004)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6/25 |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1. 让您更好的了解本次参与招标的公司,加强相互合作的信任度,首先介绍本次招标单位:清远市美亚宝铝业有限工司。
清远市美亚宝铝业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清远市,创立于2003年,主要生产和销售建筑铝材、装饰铝材和工业铝材。公司占地面积353亩,现有员工800多人,其中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百多人。
美亚宝源自于中国铝型材生产基地-广东南海大沥,是中国最早生产铝型材的企业之一,目前拥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再生式熔炼炉5台,铸造机2台,500吨至4000吨挤压生产线22条,喷涂生产线2条、15000A氧化槽8条、着色槽4条、电泳线4条,普拉迪数控加工中心1台,隔热型材断桥机2台,公司还设立专业的大型铝型材深加工车间,能承接国内外客户对铝合金型材的高要求、高精度级别的后续加工和成品加工。年产量达10万多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专业的技术人才,加上优秀的管理监督体制,是美亚宝不断前进的动力。
创新是推动民族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纵观当代企业,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在竞争中处于主动,立于不败之地。而我们则顺应了时代进步的潮流,研发成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进出仓条形码管理系统,8S管理模式的运行。公司持续不断地技术研发投入,并秉承了美亚宝公司的质量,品牌,环保意识,铸造公司强大的综合竞争力,成功跻身于国内铝型材制造强者行列,成为了中国建筑铝型材二十强企业。
展望未来,美亚宝人将秉承“满意源于沟通,责任创造效益”的企业精神,不断进取、持续改善、服务全球,成为铝材行业典范。
相信您浏览本铝材公司的简介都有了初步的了解,现我公司对隔热条需求量较大,为了创造更大效益,节约成本,公司集中采购隔热条,基于我们共同的利益;为了能在当前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市场形势下处于不败之地,促进相方不断共同发展,让我们携手共创成本效益,创造双方共赢局面,提高公司在市场的竞争力。现诚邀各商家前来投标,相信你的选择,勿错失良机。
一、招标编号:CGZB2014(004)
二、招标项目内容:隔热条
三、合格投标人:凡参加本次招标供应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参加招标供应商人员必须是贵公司法人代表或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盖有公司公章的具有相应授权权限的授权委托书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6月5日至6月25日。
五、领取招标文件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谢边第二工业区兴亚铝业有限公司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25日下午5时。
七、开标时间:2014年7月5日下午3时
八、开标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银盏收费站侧清远市美亚宝铝业有限公司
九、投标时请携带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相应的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参加投标的人员必须是有贵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持有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保证金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
一、投标须知
1. 招标项目
隔热条
2. 开标时间
2014年7月5日下午3时。
3. 开标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银盏收费站侧清远市美亚宝铝业有限公司
4.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凡参加本次招标供应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参加招标供应商人员必须是贵公司法人代表或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盖有公司公章的具有相应授权权限的授权委托书
二、本次招标内容
1. 主要内容:隔热条 (附4:隔热条明细表)
2. 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投标人按照表格中的要求进行报价。
附:但价格自竞价结果公布起执行中标价,半年不变
3. 服务承诺
3.1 中标的商家保证及时提供货物。
3.2 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并按订单数量供货,否则按照有关质量条款和合同规定作出处罚。
三、验收及资金结算
1. 由使用单位组织有关仓库人员按公司相关标准和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2. 我公司以月结形式付供应商每月货款,供应商需提供月收据单,送货单回单,及对账单到我公司,我公司核实无误后,由财务部门安排供应商收款。(附:采购文件,资金结算手续)
四、相关事项
1. 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本招标文件的要求、附件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投标人因未能遵循招标文件的要求,造成提供的资料、信息、数据遗漏等,均须自担风险,并承担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废弃的后果。
2. 投标人若对本招标文件中任何内容有疑问,以电话,传真,邮件形式于2014年6月25日前向招标人咨询。
3. 投标人必须随时接受评标小组的询问,并如实解答。
4. 对未交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开标会结束后,对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当场退还,对中标者的保证金全额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履行完合同后无息全额退还。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不予退还:
4.1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或者中标后中标人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的。
4.2 签订合同后没有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解除合同的。
4.3 各参加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5. 中标后,按通知时间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不得将合同权利义务擅自转让给第三方。
五、评标原则、方法和程序
1. 评标原则
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2. 投标文件要求:密封完好,投标文件的盖章,授权书的签署
2. 评标主要程序和方法
2.1资格预审。评标小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中的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2.2 有效性审查。评标小组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社会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回应。
★投标文件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A、未按时纳交保证金(3000元)的;
B、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数量不齐的;
C、未满足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按“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第4条所规定)。
2.3 评标
招标人财务部门、物控部、技术品质部门、审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小组将对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在质量;价格,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2.4 定标
确定中标人后,由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间,若发现或者收到相关供应商、利害关系人反映中标人有弄虚作假、欺骗、隐瞒、串标,经核实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3.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小组内独立进行。
3.2 在开标直至宣布结果之前,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其投标无效。
3.3 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进行泄露。
3.4 评标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投标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六、签定合同
1. 我司采购中心按推荐中标结果和公示后的结果对正式确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 中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条件,以及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我司对签定合同,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定合同的依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授权委托 为我的代理人,参加 有限公司采购中心于2014年 月 日组织的“CGZB2014(004)”号采购活动,并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 (附身份证复印件)
代 理 人(签字): 身份证号:
投标人名称(公司盖章): 日期:
附 被授权人具体情况(附身份证复印件):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 系 电 话:
详细通信地址:
附件2:投标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格式)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一、名称和概况:
1. 投标人名称:
2. 单位地址:
邮 编:
传真/电话:
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4. 法定代表人:
就我方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准确的,并已提供了招标文件中所需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招标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其代理人: (签 章)
附件3: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有限公司隔热条项目招标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CGZB2014(004)),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三份。
1、投标函;
2、授权委托书(格式);
3、售后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必须书面承诺);
4、企业资质文件: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
5、报价表;
6、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据此,投标人同意:
1、投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服务。
2、投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和责任。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投标人理解并同意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造成的后果自负责任,与采购招标方无关。
4、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投标,或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5、投标人同意提供按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与本次招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信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附件4:隔热条明细表
隔热条明细表
名称 | 规格 | 材质 | 单价 | 备注 |
隔热条 | I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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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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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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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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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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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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