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欧委会禁止含有富马酸二甲酯产品上市,国家质检总局 日前发布公告,提醒出口欧盟 的企业、贸易商,相关行业协会高度关注此项新要求,及早采取措施,避免不必要的贸易损失。 据悉,欧盟委员会决定,自5月1日起,欧盟成员国必须保证禁止含有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投入市场;对已经存在于市场上的含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必须从市场中撤回,并从消费者中召回;消费者必须获知该产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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