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高架,两旁高层建筑反射的玻璃光有时刺得睁不开眼,相信不少司机都遇过这种情况。继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之后,“光污染”已成为第五大污染源。今年,不少委员就关注到这种新型“城市病”,建议参照上海、广州等地做法,研究出台安徽关于光辐射的地方法规。
“玻璃幕墙、巨型广告牌的反射光以及氙气大灯的照射等光污染容易引发安全隐患。” 省工商联界别带来的《关于加强城市光污染防控的建议》中举例说,一些高架两边以及一些繁华地段,商务大厦、写字楼的外墙立面多数会选择玻璃幕墙作为装饰材料,这好比在路旁矗立着的几十米宽、几十甚至上百米高的大镜子,在烈日下玻璃幕墙会反射出强光,可能导致驾驶员双目短暂性的失明,造成交通安全事故。
此外,地处繁华路段的居民住宅小区夜间经常遭受闪烁变换的灯光侵扰,晚上被LED广告灯照射的居民无法入睡,长期受强光照射还会让人烦躁不安、精神不振。
如何治理“光污染”?委员们建议说,安徽可以参照上海、广州等地做法,研究出台关于光辐射的地方法规,依法推动光污染防控工作。具体措施上,审核审批城市主干道规划时,应当敦促各地相应编制道路光环境规划,限制玻璃幕墙的广泛分布和过于集中,避免在并列和相对的建筑物上全部采用玻璃幕墙;对于夜间行驶的车辆远近光灯的使用问题,应加强执法,减少远光灯“瞬间致盲”引发交通事故的风险等。“再比如,在城市夜景的照明改造上进行升级,合肥市瑶海区去年就首次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既保证城市的夜景照明,同时会进一步促进节能环保,有效解决居民反映的光污染、照明能耗大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