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城市发展的日新月异,幕墙作为建筑外部装饰和围护结构已被广泛应用于每一座城市,而它引发的问题也越来越突现,今年年初多地人大会议上都有代表提出与幕墙相的议题。
广州人大:强化建筑物玻璃幕墙安全监测
在广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刘莲香等人大代表们提出建议:强化建筑物玻璃幕墙安全监测,并明确政府责任部门。
在城市中,有越来越多的建筑物使用了玻璃幕墙。在刘莲香的建议中提到,据统计,截止到2012年,中国已有玻璃幕墙突破5亿平方米,占全世界85%,成为世界第一玻璃幕墙出产和使用大国。其中,根据广州市建委11月公开的最新调查数据显示,广州市现有玻璃幕墙也达到550万平方米,大部分玻璃幕墙建筑已超过10年工程质量保证期。
事实上,广州在玻璃幕墙使用管理方面相对滞后,虽然出台了一些文件,但其标准不能量化,监管不能落实,追责不能到位,以至于管理监督沦为一纸空文。玻璃幕墙掉落的问题应该是哪个部门负责?城管部门认为应该联系建设部门;建设部门认为,自己主要管理建筑物的规划、建设和验收,目前,对于玻璃幕墙的建设施工,已有相关法规和标准,但建成验收完毕后,就不属于建设部门的主管范围,业主要承担相应责任。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此前也曾表示,对于建成的大楼,只要不属于危房的,玻璃幕墙也不属他们管辖。广州市质监局也曾表示,他们只负责对玻璃厂生产的玻璃进行质量监督,只要是钢化玻璃都会有3C认证,但已用在玻璃幕墙上的玻璃则不属于他们的职能范围。
对于太古汇多次发生的“玻璃雨”事故,刘莲香认为,玻璃幕墙在生产以及流通环节的监管和抽检,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但如果产品进行了安装和使用,则应由安监部门负责。例如,太古汇的事故已经成为公共事件,安监部门应介入调查。
刘莲香表示,依靠开发商自发检查也几乎不可能。她在建议中谈到,在实际执行中,几乎没有开发商自发检查,所谓的“维护”也最多停留在日常清洁的层面。对于建筑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而言,只能催促产权人进行安全检测,但是否愿意监测,只能自愿选择。这也就是说,法规文件要求的玻璃幕墙建筑定期“体检”的要求,并没有真正落实。
玻璃幕墙若在高空爆裂,路面的行人是最无辜的受害者。对此,刘莲香建议,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规定,强化建筑物玻璃幕墙安全监测,认真落实新建建筑物一年后应作全面检查,每五年检查一次,每十年进行一次安全鉴定的规定,并明确政府责任部门。另外,对新建工程高层建筑幕墙玻璃的使用进行逐步限制。
杭州人大:建筑幕墙施工单位终身问责
《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自2006年施行以来,有力推进了各项工作。但近年来,杭州危房数量骤增、安全鉴定机构良莠不齐、野蛮装修屡见不鲜,部分条款已不适应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与需求。上城代表团将近几年解决新问题、新课题的实践经验以立法形式充实,集体议案建议修改条例。
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仅靠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层级力度显然不够,这也是造成危房骤增、执法缺位等问题的原因之一。李国平等代表在“关于尽快修改《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议案”中提出,建议将第五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各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辖区内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所属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房屋安全”,并明确市和县(市)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