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消息,财政部昨日会同商务部、工信部、发改委、质检总局等家电下乡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发布了《家电下乡操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解决了家电下乡中审核过程繁琐、补贴款到位不及时等问题,大幅简化了家电下乡补贴程序。 《细则》针对家电下乡操作办法的重大调整主要体现在补贴的审核、兑付程序方面。根据这一《细则》,销售网点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农民最快可在15个工作日内拿到补贴款。 自我国启动家电下乡以来,我国农民一直遭遇"购买容易补贴难"的问题。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他们必须到当地财政机关申报,提供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等材料,并等待多日,才能拿到补贴款。 不过,新公布的《细则》对这一补贴流程有了极大调整和改善。据《细则》规定,第一,从5月1日至7月31日,在内蒙古、辽宁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进行简化补贴程序的改革试点,解除生产企业发货登记与销售网点录入环节间的制约关系,取消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环节,改为销售网点代审、乡镇财政所兑付; 第二,在未改革地区,仍然由财政部门审核并兑付,但解除生产企业发货登记与销售网点录入环节间的制约关系,并将原来"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调整为"乡镇财政所审核并直接兑付"; 第三,在银行网络不健全、地广人稀,实行"一卡通"、"一折通"方式兑付有困难的地区,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也可以采取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再与财政部门清算的方式。 这些条款改变意味着,遍及国内乡镇和中小城市的家电销售网点今后将成为补贴农民的主要单位。这无疑将进一步刺激家电下乡政策的推行。 此外,《细则》还明确了下乡家电的价格上限。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如下:彩电3500元,冰箱(含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壁挂式空调2500元,落地式空调400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1500元,燃气热水器2500元,太阳能热水器4000元,电脑3500元,微波炉1000元,电磁炉600元。 《细则》还指出,享受补贴的每类家电下乡产品每户农民限购2台(件)。家电下乡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 事实上,为了拓展新的营销渠道,开辟市场,现在许多建材企业把目光投向了农村。对于如何为建材下乡 创造更好的条件,有业内专家提出了由政府发放"消费券"的建议。国家打破以前直接对产品补贴的形式,通过给农民发放"消费券"来进行补贴,让农民根据自己的需要去购买产品,包括家电产品、建材产品、家纺产品等等,也许这样能使企业在下乡时从价格恶战中脱身,形成相对较好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 而家电下乡新《细则》的发布,对建材下乡提供了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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