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日前发布2015年本《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严禁钢铁、水泥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省政府通知要求,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各地、各部门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合力推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各项工作。
通知规定,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仅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等“外部性”方面进行审查。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内部性”条件,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项目核准机关不得干预企业投资自主权,不得将属于企业经营主权的事项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