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材幕墙的面板与骨架的连接有钢销式、通槽式、短槽式等,其中钢销式为薄弱连接,规范对其使用范围做了限制,用于非抗震设计或6、7度抗震设计,幕墙高度不大于20m,单块石材面积不大于1.0㎡.(其他连接不宜大于1.5㎡)
2.石板与不锈钢或铝合金挂件间应用环氧树脂型石材专用结构胶粘接。
3.不锈钢挂件的厚度不宜小于3.0mm,铝合金挂件的厚度不宜小于4.0mm.
4.金属板、石板安装时,左右、上下的偏差不应大于1.5mm.
5.金属与石材幕墙板面嵌缝应采用经耐污染性试验合格的(石材专用)中性硅酮建筑密封胶。
6.金属板应按需要设置边肋和中肋等加劲肋,铝塑复合板折边处应设边肋,加劲肋可采用金属方管、槽型或角形型材。
7.铝塑复合板在切割内层铝板和聚乙烯塑料时,应保留不小于0.3mm厚的聚乙烯塑料,并不得划伤铝板的内表面;打孔、切口等外露的聚乙烯塑料应采用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密封;在加工过程中,铝塑复合板严禁与水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