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 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中,可全部就近交易的光伏项目
2017年3月8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的《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在试点地区建设的符合分布式电力交易条件的光伏电站、风电,根据可实现市场化交易的额度确定各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区域总建设规模,单个项目的建设规模不超过2万千万。试点地区在报送试点方案时预测到2020年时建设规模,并可在实施中分阶段提出年度建设规模。在试点进行中如确保待接入电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可全部就近交易,也可放开试点区域总建设规模。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2017年5月31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将批复第一批试点方案,提前完成试点方案的,也可提前单独批复。
有电力专家曾表示,未来电网的形态是分布自制,局部电网减少对大电网的扰动。所以,局部区域微电网内部的最大化就地平衡消纳,成为了未来电网演进中的必然趋势。
综上而言,在未来分布式电力交易市场、和智能微电网技术逐步走向成熟的过程中,分布式光伏作为未来分布式智能微网的重要组成部分,需求量将会大幅提升。
第二类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
2017年2月10日,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关于印发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要进一步优化光伏扶贫工程布局,优先支持村级扶贫电站建设,对于具备资金和电网接入条件的村级电站,装机规模不受限制。加强并网消纳、费用结算等统筹协调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运营落实到位。
近日,在中国国际清洁能源博览会暨峰会的光伏扶贫论坛上,国务院扶贫办开发指导司许健民副司长再一次表示2017年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将不设规模上限,将以100 300KW规模的村级光伏电站作为主要建设方式。
将村级电站作为主要建设方式的优点是:(1)相对集中式来说,初始资金较少,一个村级电站所需要的投资在100万200万之间,村集体和企业的资金压力较小;占地面积仅需十几亩,协调难度不大。(2)以100KW 300KW为标准规模建设,对于农村电网的要求不高,不需要投入较大的电网改造费用,且相对集中式来说更为安全。(3)村级电站产权归属为村集体,贫困补助金由村委班子来发放,更容易提高村级党组织在村民中的威望,便于其他工作的展开。
第三类 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
第四类 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
第五类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西藏和海南在发布生弃光的前提下,不设建设规模上限
2016年6月3日,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各地区能源主管部门随时受理项目备案,电网企业及时办理并网手续,项目建成后即纳入补贴范围。
同时,《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西藏和海南在不发生弃光的前提下,不设建设规模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