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新《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第32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5月1日起已经施行。
新招标办法对房地产企业影响巨大,特邀专家进行解读.....
一.新招标办法主要条文分析
1.《招标办法》前三条内容无实质变化
2.《招标办法》第四条“可不招标”范围扩大
3.《招标办法》第五条无变化
4.《招标办法》第六条新增设计团队招标
5.《招标办法》第七-8条取消了备案制
6.《招标办法》第9条为新增条目
允许设计单位不通过招标方式进行分包,跳出了“质与价”的博弈怪圈,进一步提升了设计的自主性,给予了建筑设计施展的更多空间。
7.新《招标办法》第10条有改动
8.《招标办法》第11条有改动
9.《招标办法》第12-15条有少量改动
10.《招标办法》第16条评标委员会
评标(词条“评标”由行业大百科提供)专家构成的变化,直接提升了建筑设计的地位和专业程度,功能和技术将不再是唯一的评判标准
11.《招标办法》第17条关于否决投标
12.《招标办法》第18条增加条目
13.《招标办法》第19-21条无太大变化
14.《招标办法》第22条增加条目
15.《招标办法》第22-25条不变
16.《招标办法》第26条增加条目
17.《招标办法》第27-28条
18.《招标办法》第29-37条为监管条款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18日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