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环保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平板玻璃、石化等十一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确保12月31日前按照国家要求完成11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
11个重点行业全省实际应发排污许可证709张。截至12月12日,全省共计核发239张,未核发470家。未核发的470家中不符合发证条件不予核发的184家,正在办理或企业未提交286家。目前,秦皇岛、廊坊市已全部完成11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但部分市核发进度缓慢,严重影响了全省工作进程。主要有三个原因:部分地方重视不够,缺乏组织部署;有的企业不重视,未向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反复修改完善,不能按期核发许可证;部分行业国家排污许可证平台系统核发权限放开较晚,其中石化行业核发权限11月下旬放开。
通知要求,各市级和县(市、区)级环保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查找原因,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快推进许可证核发。对于核发过程中存在的管理问题或技术问题,河北省环保厅将全力提供工作指导和服务保障,确保12月31日前各地按国家要求对符合核发条件的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对不具备核发条件的企业下达停产通知,做到“持证排污,无证停产”。对到期仍未完成核发任务,影响全省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将按照“一问责八清理”有关规定予以严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