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6〕71号)精神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3号)的有关要求,河北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保定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函〔2018〕48号),以加快推进保定市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提高建筑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促进全市传统建筑业转型升级。
《意见》明确提出,保定市将采取有力措施,实施建筑产业化项目,推广装配式建筑,积极扶持和培育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产业基地,鼓励农村低层装配式住宅建设。自2018年5月1日起,全市政府投资类项目以及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具备条件的应优先采用装配式住宅建设。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不少于1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并逐步扩大建设范围。2019年起,中心城区要重点推进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他县(市)、白沟新城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鼓励新建小区整体建设装配式建筑。2020年起,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中心城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其他县(市)、白沟新城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在资金补贴方面,《意见》提出,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建立专项资金制度,根据当地财政实际,对装配式住房项目予以补贴。对2020年底前新开工建设的城镇装配式商品房项目(以取得施工手续时间为准),由项目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参照50~100元/平方米标准予以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制定。
奖励支持方面,《意见》提出,一是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企业享受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性企业扶持政策。二是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商品房项目,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时,其外墙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允许将预制构件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投资额,纳入进度衡量;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增量成本纳入建设成本。
税费政策方面,《意见》强调,对引进大型专用先进设备的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按照规定落实引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企业购置机器设备抵扣增值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相关政策。企业销售自产的经认定列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装配式预制复合墙板(体)材料,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