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这与我国资源利用效率相对低下密切相关。以上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未来的发展,需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之下,通过发展循环经济等途径加以解决。国际国内的经验证明,发展循环经济意义重大:一是为经济发展开辟新的资源;二是可以有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三是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木材保护主要通过木材防腐、干燥、阻燃和改性等改善木材的使用性能、延长木材及其制品的使用期限,节约和合理利用木材资源,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具有现实意义。 "十一五"期间,我国确定了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可持续、循环经济的目标,2005年底,国务院转发了国家发改委等12个政府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意见》(国办发〔2005〕58号文),提出了2010年,木材防腐比例提高到占国内商品木材产量的5%左右,要求推行木材保护技术,延长木制品使用期限。鼓励对木材进行防腐、防虫(蚁)、防霉、干燥、阻燃、改性等保护处理,实施木材保护工程等目标和工作任务。因此,我国现代木材保护工业从无到有,发展快速,这与国家经济发展政策层面导向有着直接关系。另一方面,现代人们越来越偏重追求生活环境的舒适、温馨,即人性化。而木材所构成的局部环境,则最接近自然,符合人类本性追求。经济发达和大城市木制房屋和别墅的兴起,便是其中最明显的例证。而木材在户外和作为景观使用,必须经过防腐处理才更经济、更耐用、更安全、更节约,与国民的消费水平提高,消费观念的改变有关。 一、我国木材保护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开展木材保护尤其在木材防腐方面历史悠久,但CCA、ACQ水载型木材防腐剂、木材改性等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和应用还不到10年时间,木材保护产业已逐渐成为一个新兴的朝阳产业。近半年,木材节约发展中心先后走访了北京、四川、安徽、广东、上海、江西、江苏、吉林、浙江等省市,选择木材保护行业重点企业进行了专题调查和研究,深入了解了木材防腐行业生产、技术状况,尤其针对全球金融危机行业带来的影响,以及市场经营情况等,此次调研也为有关部门制订政策提供了基础支撑。 (一)企业数量增多,生产规模扩大。 目前,我国从事木材防腐、干燥、阻燃、改性等木材保护生产经营企业已超过1000家,其中木材防腐生产企业已由2000年前30多家,发展到340多家,防腐木材年生产能力已超过600万立方米。近两年,每年向社会提供防腐木材超过200万立方米,按延长木材使用期限3 8倍测算,每年至少可节约木材1000万立方米。 从企业生产条件看,2000年前,除铁道部所属8家国营木材防腐厂配套设施比较完备外,一些民营木材防腐企业大都没有固定设施和独立的生产车间,厂房占地面积也不过10亩。近几年,随着业务拓展,不少企业,如上海大不同木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正山木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大庄防腐材料有限公司、江西东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芜湖博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东莞瑞和防腐木材有限公司、广州丰胜木业有限公司、苏州中瑞嘉珩景观木业有限公司、长春新阳光防腐木业有限公司、上海潮发木业有限公司等一批木材防腐企业已经建设或正在建设新的厂房,生产规模和产品品种也在不短增加。 (二)技术水平提高,产品应用范围扩大。 我国科研院所及部分木材保护产品生产企业对新型木材防腐剂、木材防虫(蚁)剂、木材阻燃剂的技术研究与开发水平取得明显进展,防腐木材、阻燃木材、改性木材(包括炭化木)生产设备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木材保护产品应用范围不断扩大。东莞天保木材防护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大不同木业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新凯木材防腐厂、四川露森木材防腐科技有限公司、鹰潭凯密克木材保护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在新型木材防腐剂研究与开发方面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取得了一些新成果。目前,防腐木材、阻燃木材、改性木材(包括炭化木)等新型木材保护产品已经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建筑木结构、园林景观、家具、门窗等,其中防腐木材已经应用于奥运和世博会等国家重点工程。 (三)市场需求扩大。 我国加入WTO以后,大量国外国家防腐木材产品涌进国门,随之一些先进的防腐技术、防腐设备也接踵而来,从而使我国木业界明显感觉到与国际水平的差异,防腐木材产品使用上的经济性、耐久性、安全性和实用性。尽管当时投资成本要高一些,但由于其使用寿命长,而减少了今后的维修费、更换费以及由此带来的隐性损失(如因维修不得不搬迁或停工停业等)。因此,防腐木产品在建设和生活方面的使用越来越深入人心。现代建筑以及家居生活使用防腐木材的覆盖面加大了。例如北京奥运场馆以及大量的城市(包括发达地区的农村)现代家居外环境使用木制人行道、删栏、楼梯、扶手、走廊、小桥等等,甚至户外使用的木制地板、木制家具也已大量出现。所有这些现实需求,都构成和加大了对防腐木材产品的需求力度。 二、为推动木材保护工业的发展,木材节约发展中心所做工作 中心为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发展,着重从行业组织建立、法规标准研究、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人员培训、技术经验交流、宣传教育、示范推广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组织开展了木材节约代用政策、发展规划及标准的研究和起草工作。还邀请美国、加拿大、新西兰、马来西亚、瑞典、芬兰、日本、德国、法国等国家的木材保护专家以及国际木材保护研究组织的官员来中国进行技术交流、讲座。组织中国木材防腐企业家赴新西兰、澳大利亚和美国进行考察。正是这些工作的开展,促进和引导了我国木材木材节约和代用行业尤其木材保护行业快速、健康地发展。 (一)标准化工作加快,标准体系初步建立。 2000年前,我国在木材干燥、木材阻燃、木材防腐等木材保护方面的标准不多,尤其是木材防腐方面的标准更少。在国家标准委、商务部、住建部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重视木材保护标准体系建设,中心率先提出了木材节约代用标准子体系及中国商用木材保护标准体系框架。我国木材保护标准体系分别列入了国家《2005 2007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和《2008 2010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目前,木材节约发展中心已经组织完成了30多个木材保护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其中《商用木材及其制品标志》、《水载型防腐剂和阻燃剂主要成分的测定》、《防腐木材化学分析前的湿灰化方法》、《铜氨(胺)季铵盐(ACQ)木材防腐剂》、《铜铬砷(CCA)木材防腐剂》、《真空和(或)压力浸注(处理)用木材防腐设备机组》、《铜唑-B型(CA B)木材防腐剂》、《铜唑-A型(CBA A)木材防腐剂》、《木材防腐设备机组》、《防腐木材》、《木材保护管理规范》、《防腐木材生产规范》、《木材防腐工厂安全规范第1部分工厂设计》、《木材防腐工厂安全规范第2部分操作》等部分标准已发布实施或通过专家审定即将发布实施。2008年6月,住建部还批准了木材节约发展中心提出的《防腐木材工程应用技术规范》工程建设类国家标准,并委托我中心负责组织起草。至此,我国木材保护标准体系就基本形成,企业无标可依的局面将得到根本性改变。随着这些标准的发布实施,我国木材保护行业包括原料、设备、产品、检测等标准在内的标准体系将初步建立起来。为了做好《规划》确定的标准工作,2006年我们聘请了32位木材保护行业专家组建了全国木材节约和代用专家顾问组木材保护标准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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