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2017年,南宁市五象新区一个房地产项目的幕墙工程,被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浙江某幕墙公司建设。不料,该公司采购使用的“南玻”牌玻璃被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玻集团)打假。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南宁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幕墙公司处以764万元的罚款。据悉,这是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在广西开出的最大罚单。
据南玻集团助理总裁杨昕宇介绍,2017年8月,南玻集团广西办事处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南宁市五象新区盘歌路某房地产项目所用的幕墙玻璃打着“南玻”的注册商标。
杨昕宇说,该项目四面均为玻璃幕墙,使用的是标注着“南玻”的双银LOW-E(低辐射镀膜)玻璃。当时,幕墙工程已经完成95%,面积达到2万多平方米。
经过调查,南玻集团发现并没有授权浙江某幕墙公司生产经营“南玻”产品,认为对方已经涉嫌商标侵权,于是给该公司发了告知函,但对方的复函中态度比较强硬,“既不承认侵权,也未提到任何赔偿事宜。”
2017年10月,南玻集团向原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了《商标侵权投诉书》。接到南玻集团的投诉后,南宁市场监管部门迅速介入。2017年10月17日,决定成立专案组,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经检支队四大队队长田炜说,由于涉案产品大部分已经安装在项目上,为完成调查取证工作,5名执法人员数十次进入施工工地现场,对每扇玻璃进行清点、拍照固定证据。
经初步调查,浙江某幕墙公司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接下该项目的幕墙工程,然后委托钦州一家玻璃生产企业,生产打着“南玻”商标的玻璃产品。为了追根溯源,专案组人员两次前往钦州,调查产品来源。因涉案产品数量多、案值大,为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多次与南宁检察机关、公安部门磋商。
去年5月底,经过7个月的调查,南宁市场监管部门认定,浙江某幕墙公司构成商标侵权,涉案玻璃达到2万多平方米,案值382万元。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违法经营额2倍的罚款即764万元。
涉事企业人员在接受调查。
田炜介绍,处罚决定下达后,浙江某幕墙公司申请了行政复议。今年1月,行政处罚得到南宁市政府的认可和维持。随后,该公司缴纳了这笔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