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今天克强总理在答记者问时明确了4月1日要减增值税。之前在《总理工作报告》中提到今年的增值税率将由16%调整到13%。那么增值税率的变化对玻璃企业到底意味着什么,特别是涉及到利润层面?我们来做一下分析。
1.对利润表的影响
增值税作为一种价外税,不体现于公司利润表,但税率变动将使报表收入成本均发生一定变动并影响利润,同时影响应纳增值税金额。
增值税的变动,对于玻璃制造企业净利润的影响,我们可以从静态到动态两种情况进行拆解分析。
1.1静态
从静态的角度来考量,增值税分为进项税与销项税两端,静态的含义在于,尽管增值税率变化,但上下游含税价格不变,因此此时增值税率的下降,将会带来收入与可抵扣成本项的增长,不可抵扣成本则不变,因此在这种假设下,毛利润将会获得增长。
我们以一个简化的模型来说明。
目前玻璃行业销项、进项增值税率均为16%,假设某玻璃企业每重箱含税销售价格为85元,则计入报表收入为73.28元。假设可抵扣、不可抵扣成本分别为65元和6元,则账面成本为62.03元,税前利润为11.25元,税后利润为8.44元,缴纳增值税2.75元,所得税2.81元,税负5.56元。
现在,进销项增值税率税率同时降低3%,降至13%,假设某玻璃企业每重箱含税销售价格仍为85元,则计入报表的收入为75.22元。假设可抵扣、不可抵扣的成本仍为65元和6元,则账面成本变为63.52元,税前利润为11.7元,税后利润为8.78元,缴纳增值税2.3元,所得税2.93元,税负5.23元,企业综合税负下降,税后利润提升。
1.2动态
以上结果均是基于静态假设,即企业销售的含税价格与可抵扣部分的含税成本均不会随增值税变化而调整。但现实情况是,企业对于上下游的议价能力可能会严重影响含税价格的变化,进而传导到利润表的表现。
因此,按照上下游含税价格是否变化,将情境假设划分为四类象限:
1)含税收入与成本均不发生变化:这是我在上面提到的静态假设情境,由于大部分情况下企业毛利额为正,且并非所有成本均可以抵扣,因此收入基数大于可抵扣成本。此时利润表中计入的收入与可抵扣成本均增加,企业盈利增加;
2)含税收入不变,含税成本随降税下调:假设某企业对上下游议价能力均很强,该情境存在发生的可能。这是对企业利好最大的一种情形;
3)含税收入与成本均下调:利润表收入不变或增幅较小,可抵扣成本亦同向变化;
4)含税收入下调但成本不变:该情形可能发生在企业对客户议价能力较弱、对供应商议价能力不强时,该情形较为不利。
2.税率变化对玻璃企业的影响
玻璃行业是个充分竞争的行业,无论是在原材料的供应环节还是在玻璃原片的销售环节,基本都是透明的市场化运作。所以,对正规企业来讲,税率的变化对行业内的大部分企业的影响效果基本上都是相同的。
在玻璃行业比较透明的市场价格自由竞争时,增值税最终对企业利润表的实际影响体现在销售收入与可抵扣成本是否随增值税变化而浮动,而就上下游而言,增值税率下调将使所有企业的盈利水平或多或少出现改善。
但对玻璃行业来讲,随着产能过剩及供需矛盾的增加,有可能导致厂家之间的博弈,并引发价格竞争,收窄利润空间,这就要求玻璃企业要对上下游供应链及终端使用环节具有强势的议价权,如果玻璃企业对上下游议价能力均较强,则有可能双重获益。
还有一点,对某些税收并不规范地区的玻璃企业,特别是常年不交增值税或者存在偷税漏税行为的玻璃企业来说,税率下调对这些企业反而构成了利空。因为其本身不交税,所以减税政策在它身上就没有形成正面影响,也就不起任何积极的作用。而对纳税规范的企业来讲,则增加了成本优势和产品价格竞争力,让正规企业在竞争中有了更大的价格调整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