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扎实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创建工作的通知》(建节科函〔2019〕10号),计划到2021年年底,在全省16个地市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创建工作,积极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推进模式。
通知指出,发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有利于提高建筑物抗震性能、减少地震灾害损失,有利于消解钢铁过剩产能、形成钢材战略储备,是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是住建领域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举措。各地市要充分认识发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扎实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创建工作,在政策机制、技术标准、工程推广、产业培育等方面先试先行,积极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推进模式。
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范围为全省16个地市,其中济南、枣庄、烟台、潍坊、济宁、日照、临沂、聊城、菏泽等9个设区市及淄博淄川区为重点推广地区,试点期限截至2021年年底。各地市要根据《山东省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方案》有关要求,以解决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推广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为导向,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编制本地区试点方案。试点方案要明确试点目标、试点任务、年度计划、保障措施,列出试点企业、试点项目清单等,重点推广地区新建住宅项目及农村住房建设试点示范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抗震改造试点项目,要明确采用钢结构建设的比例。
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各市要积极推进钢结构企业向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加快工程建设组织方式变革,在工程发包承包、施工许可、造价管理、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制度机制方面积极探索创新。
各市要建立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财政、科技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统筹抓好钢结构建筑产业培育、工程推广、人才建设、宣传引导等工作。要按照省及本市试点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加强对试点企业、试点项目的跟踪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省厅将编制实施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评估要点,按年度对各市试点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各市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打分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