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于7月18日至8月5日对全市塑窗产品、塑窗用玻璃开展专项检查。据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和田市共有批发销售玻璃企业5家、个体户8家,塑窗加工销售点46家。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全市共有27家个体户生产并销售使用超薄玻璃制作的不合格塑窗产品,3家销售不适合用于门窗的超薄玻璃。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检查出的违规个体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进行整改。目前,和田市塑窗用不合格超薄玻璃已全部退市。
7月17日,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群众反映,和田市开发区长兴路存在销售不合格塑窗用超薄玻璃及塑窗产品的经营户。对此,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组成专门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
期间,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邀请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骨干,组织30家违规销售不合格塑窗产品及不合格塑窗用超薄玻璃的经营户召开座谈会,对《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GB/T8814-2017)、《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15)等相关标准,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并在现场演示如何辨别不合格产品。随后,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生产销售塑窗产品、塑窗用玻璃的经营户进行集中培训,安排专门执法人员多次到经营地点进行指导。
此次专项检查旨在规范和田市塑窗行业生产经营秩序,加大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确保全市塑窗产品质量安全。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联合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科室对塑窗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将从严、从重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