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今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外发布了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规范的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其中就有防水行业非常关注的《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据了解,在第一轮征求意见结束后,针对《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反馈的意见有3000多条,归纳总结后也有几百条。
针对这个情况,标准起草委员会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对《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进行了修改。
9月10日,住建部就完善后的规范再次征集意见。那么《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新旧两版征求意见稿有那些变化呢?
不难看出,同上一版相比,地下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仍要求与结构同寿命,部分领域在防水工程设计工作年限上有较大变动。
本次改动重点包括下列几点。
旧版:
该规范第2条“基本规定”中明确提出“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工程结构设计工作年限;
2.屋面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25年;
3.外墙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25年;
4.室内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30年;
5.道路桥梁工程路面(桥面)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路面结构(桥面铺装)设计工作年限;
6.非侵蚀性介质蓄水类工程防水系统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工程结构设计工作年限。
新版:
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工程结构设计工作年限;
2.屋面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20年;
3.外墙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25年;
4.室内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15年;
5.道路桥梁工程路面或桥面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路面结构或桥面铺装设计工作年限;
6.非侵蚀性介质蓄水类工程内壁防水层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10年。
工程规范主要用于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参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工程规范发布后将替代现行强制性条文,并作为约束推荐性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基本要求。
当这项强制规范作为“行业技术法规”颁布实施之时,将极大程度地促使防水设计工作年限和防水设防要求的提高,并预示着防水行业相关方面的发展态势:耐久、可靠、环保将成为防水材料、防水系统未来发展的必然方向,材料制造商也必将主动向防水系统服务商转变,熟练技术工人必将是防水工程专业承包商的标配。
众所周知,工程建设标准是指导工程设计、选材、施工和质量验收、维护保养的基本技术依据。防水材料是否符合工程需要,工程建设标准的判定最具权威性,工程建设标准的变革必将逆向影响防水材料的研发、生产和流通。可以想象,未来非合理最低价中标及“五年保修期”制度,在新规范的强制执行下,将无立足之地,建筑渗漏水质量问题也将慢慢离开消费者的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