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2019年12月11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人造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20批次样品不符合本次监督抽查标准要求。
此次样品在咸阳、宝鸡、渭南等地区的流通领域中抽取,共抽查经销企业19家,涉及抽查标称生产企业23家,抽取样品40批次,依据GB/T5849—2016、GB/T17657-2013、GB18580—2017、GB/T34722—2017等相关标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对人造板的含水率、横向静曲强度、浸渍剥离性能、甲醛释放限量、表面胶合强度、表面耐磨、耐光色牢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合格样品20批次;20批次样品不符合本次监督抽查标准要求,标称生产企业涉及山东菏泽瑞达木业有限公司、曹县宏磊木制品厂、山东千山木业有限公司、赣融木业有限公司、曹县庄寨镇祥云木歌木制品厂、杭州萧山金利源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曹县德海木业有限公司、金盛祥木业、曹县万水木业有限公司、河北金秋木业有限公司、曹县昌达木业有限公司、天祥鼎盛木业有限公司、曹县向发木业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涉及浸渍剥离性能、含水率、表面耐磨、横向静曲强度。
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报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移交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并要求及时反馈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