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会议确定,将提高小型企业的公司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适当提高对小型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
在金融危机影响尚未见底的情况下,中央出台政策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很有必要也很有现实意义。但是,这些扶持政策能否得到落实,关键要看一些影响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能否打破。
谁也不能否认,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已成为当前经济发展的最大动力,已成为解决中国社会就业问题的主体。然而,他们在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却遭遇了种种不公待遇。事实上,2005年2月24日,中央就发布了建国50多年来第一部以促进非公经济发展为主题的文件——《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在市场准入、社会服务、权益保护等方面取消对民营经济的限制。然而,实践中中小企业在一些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却普遍遭遇“玻璃门”现象——很多鼓励性政策就像被挡在玻璃门背后一样,看得见却享受不到。这些行业和领域虽然没有明文规定限制中小企业进入,但都以资本实力、技术水平和从业资历等各种理由抬高行业准入门槛,使得中小企业实际上进不去,或进入后生存困难。
比如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政府部门虽然多次发文要求解决,但是,金融部门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就是不愿意贷款给中小企业。有调查显示,在我国现有的3000多万家中小企业中,发生资金短缺的高达70%左右。即使在今年以来我国银行信贷规模急剧扩大的背景下,中小企业获得的贷款总额虽有所增加,但其信贷余额占全部信贷余额的比重却没有增加,有的省或市甚至是下降的。
因此,有关部门不妨借中央出台扶持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之机,对事实上影响到中小企业发展的“玻璃门”做一翻统计、分析和清理,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和法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