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福建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对海洋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统筹开展专项督察。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近日向福建省委、省政府进行了反馈。
漳州市漳浦县落实督察整改要求不到位,石材矿山非法开采问题十分严重。2018年全县共有违法开采矿山98个,山体破坏面积近万亩;现有15家持证饰面石材矿山,14家存在跨界非法开采行为,矿区周边存在大片“挂白”现象。为应对督察,当地甚至临时将盆栽苗木摆放在应开展生态恢复的场地,把草皮直接铺设在混凝土地面上,明目张胆弄虚作假。
闽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不容忽视。闽江流域现有在册农村小水电2897座,其中80%以上为引水式水电站,对下游河流生态系统造成不良影响。闽侯县门口工业区大量工业和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于乌龙江边,环境隐患突出。沿江共有13个排水沟渠和企业排污口,现场督察时,正在排水的5个排口均严重超标。位于福州长乐区闽江南岸的福建泰铭新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加工100万吨不锈钢卷板(固溶热处理加工)项目”,违法砍伐林地119.5亩,涉及林木蓄积量21.06立方米,违规开采大量石材用于码头项目建设,破坏闽江沿岸生态。
督察要求,福建省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多做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协调相促进的文章,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要加强闽江等重要流域的整体性生态保护和系统性综合治理;要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要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和湿地生态保护,加快非煤矿山生态修复,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分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福建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福建省委、省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