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期发布的处罚信息显示,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嘉寓股份”)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被责令立即改正,罚款1千元。
据了解,2020年5月13日,嘉寓股份在位于丰台区王佐镇的丰台区王佐镇青龙湖地区FT00-0503-0053等地块R2类居住、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A61机构养老设施、A33基础教育、S4社会停车场用地项目(1#限价商品住宅楼等55项)(1#限价商品住宅楼-3#限价商品住宅楼、4#开闭站、5#限价商品住宅楼-11#限价商品住宅楼、机动车库、人防出入口、雨水调蓄池3处、化粪池3处)的门窗分包施工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5#限价商品住宅楼2层东侧房间玻璃靠墙堆放,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9.1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