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日前,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关于山东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和免征或者减征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于6月12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资源税法共列明164个税目,其中,对原油、天然气等9个税目,直接规定了征税对象、税率和计征方式;对煤、铁、石墨、大理岩、矿泉水、盐等155个税目的适用税率,由决定予以明确。
一是对煤、煤成(层)气、铁、铜等19个税目的税率进行平移。
二是天然石、工业用金刚石、长石、白云岩、石英岩5个税目,因现行税率高出法定税率幅度上限,将其税率下调至法定税率上限。
三是对5个税目的税率进行了上调。为了加强资源保护,与其他省份税率标准相协调,将花岗岩、矿泉水、砂石和其他粘土4个税目的税率适当上调。另外,地热现行税率低于法定税率幅度下限,因此将其调至法定幅度下限(1元/立方米)。
四是对116个未开采或未探明的资源税目确定税率。
为保持资源税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在综合考虑临近省份相关税率的基础上,对油页岩、石煤等已探明未开采的51个税目的矿产资源和油砂、天然沥青等未探明的65个税目的矿产资源,在法定税率幅度的中低档区间,确定了相应税率。??
了解到,目前我省对滑石、菱镁矿、膨润土、溴等10个税目实行从量计征,决定按照资源税法的规定调整为从价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