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2019年07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下发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部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中提出“对部分消防产品取消强制性产品认证,市场监管总局注销相关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涉及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业务范围,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按规定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其中防火封堵材料在此次调整范围内。也就是说防火密封胶由强制性认证改为自愿性产品认证。
为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满足市场需求,配合防火密封胶认证,中窗认证对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密封胶的防火性能展开了调研,经过研究、讨论、验收及备案等环节,完成了CZC-GZ01008-2019A《防火密封胶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研发。
中窗认证的防火密封胶按耐火性能指标分成3个等级。通过防火密封胶认证的企业可以在相应产品上粘贴中窗认证防火标识,以便消费者在购买防火密封胶时,通过防火标识就可以买到消费者需要的防火密封胶。认证标志如下:
防火密封胶的认证模式采用“初始工厂检查+产品抽样检验+获证后监督”模式,此模式是通过对产品样品的初始型式试验、对生产过程和/或质量体系的初次评审、并通过对从工厂抽取样品的检测以及对生产过程的持续监督的方式来确定产品的全部特性是否符合认证要求,是最常见的产品认证方案之一,也是最严格的产品认证方案。其认证单元按类型、耐火时间等因素划分。
防火密封胶产品认证的程序见下图:
一般认证证书在90个工作日内颁发。本规则覆盖产品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内,认证机构将每年派检查员对获证单位进行监督。
关于防火密封胶产品认证的收费,可根据下表计算:
其中工厂检查人日数按生产企业的生产规模、申请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生产及产品差异程度等因素酌情考虑人日数,一般厂家人日数在4-6个人日。认证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由生产企业承担。
此规则的制定及标志文件的使用将会为消费者选择不同耐火性能的防火密封胶提供判断依据,为密封胶生产企业规范生产提供技术支持,为企业创造品牌提供专业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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