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厦门市物业服务区域内装修和搬运队伍的管理将得到强化,并严厉打击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买强卖建筑、装修材料等违法行为。
日前,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内装修和搬运队伍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禁止任何装修和搬运公司(队)在厦门本市住宅小区(大厦)物业服务区域内实行搬运和装修垄断行为。严禁物业服务企业越权与任何装修或搬运公司签订住宅小区(大厦)搬运协议,保证所有的业主有自由选择搬运队伍、搬运方式和自主购买装修建筑材料的权利。
各住宅小区(大厦)物业服务区域内发生垄断装修、搬运等违法行为的,经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建设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严处,同时依照相关规定在诚信档案系统中记入不良记录。
“通知”还强调,各物业服务企业(含物业管理处,下同)不得强制指定消费、强买强卖或利用垄断驻点优势给业主或房屋使用人的装修造成困扰。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装修和搬运公司(队)收取“进场费”、“驻点费”等任何费用。如有违反,一经查实,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通知”还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拆迁安置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指定装修和搬运公司(队)。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暴力或威胁等手段强迫业主或房屋使用人接受指定服务或介入强买强卖的,各级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