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滁州市定远县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该县绿园小区c#高层住宅楼安装的防火门进行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批次防火门密封槽内无密封条,根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05)第7.11.1.1条的规定现场判定该防火门为不合格消防产品,并依法进行了询问。
经询问调查了解,确认该小区c#高层住宅楼安装的防火门系南京某公司生产、销售,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法通知了该单位。同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依法对该起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过调查取证,该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生产、销售负责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消防部门依法给予该公司没收不合格防火门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该单位停止生产、销售该型号的防火门。
结合该县经济的高速发展,定远消防将进一步加大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力度,清除一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查处一批不法厂商,帮助督促一批具有合法资格但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全社会的消防产品质量意识,净化和规范消防产品市场,推动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