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金刚玻璃公告,公司于近日获悉5%以上大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收到(2021)粤06执640号《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法院就拉萨市金刚玻璃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拉萨金刚”)与欧昊集团的股权质押诉讼涉及的2315.49万股公司股份决定强制执行。
本次权益变动前,欧昊集团持有公司1084.35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02%,拉萨金刚持有公司2315.49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0.72%。本次权益变动后,欧昊集团持有公司3399.84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5.74%。拉萨金刚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不再是公司第二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