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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优秀案例
日前,湖南省上市公司协会开展了“公司治理优秀案例”展播,凭借在股东治理方面的卓著成绩,旗滨集团(601636)光荣入选,现将案例推文转发分享如下: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集团”或“公司”)于2005年7月设立,于201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股票代码:601636),进军玻璃行业十余年,通过上市和并购重组、再融资实现了快速扩张,旗滨集团发展成为一家集浮法玻璃、节能建筑玻璃、低铁超白玻璃、光伏光电玻璃、电子玻璃、药用玻璃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大型玻璃企业集团。旗滨集团控股股东为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俞其兵先生。
在旗滨集团上市之初,实际控制人为俞其兵先生提出上市的目的是利用监管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打造百年老店,并且要求管理团队始终以法律为底线,违法的事情坚决不做,并从2020年开始对管理团队进行监察审计,俞其兵要求从他开始,因此旗滨集团在规范运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方面始终得到实际控制人的支持。与许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恶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掏空上市公司的行为相对比,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强有力的支持持续、专注而稳固。
旗滨集团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从未非经营性占用过上市公司一分钱,更未利用上市公司为其或其关联公司担保过一分钱,期末股权质押为零,基本不存在关联交易(重组并购资产注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除外)。相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通过重组并购浙江资产12.8亿元向上市公司注入、发行可交债募集资金10亿元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持续为上市公司无偿提供担保等财务资助行为,多方面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大大增强了上市公司的经济实力与盈利能力。实际控制人本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就长青企业的愿景,打破家族企业的藩篱,引进业高端专业人才、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通过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授权充分、权责分明,极大的调动了核心管理层积极性,为旗滨集团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坚定不移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是新时期旗滨集团改革的重大举措。
2019年,为了鼓励经营管理团队对公司的责任担当和价值追求,推动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9-2024年)的落地,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强力推动公司事业合伙人机制和骨干员工的中长期激励机制的实施,愿意无偿赠与股票1亿股给事业合伙人,同时为强化投资管理,提高团队积极性和责任心,并同步实施新兴业务项目跟投制,健全和完善“共创、共担、共享”的事业合伙人平台,保持管理团队个人职业理想、公司愿景和全体股东切身利益的高度统一,为旗滨集团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和基业长青的提供重大助力。事业合伙人等中长期激励机制将员工与集团的利益实现了高度捆绑。
正是在大股东的这种支持下,旗滨集团公司上市十年来(2011-2020年),取得了高速发展,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归属股东净利润分别为143.3亿元、96.44亿元、18.25亿元,分别比上市前增长了4.0倍、3.7倍、7.8倍,产能规模增长8.35倍。公司取得如此快速发展,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支持至关重要,促使旗滨集团的法人治理结构日益规范和完善,公司拥有完整的内控制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大股东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等方面也严格做到了“五分开”,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决策透明,杜绝了各类非必要关联交易,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极低;旗滨集团及相关信息披露人十分重视信披工作,近七年中曾4次获得上交所信息披露评价为“A”(其余均为良好)。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旗滨集团累计派发现金红利已超34亿元,与公司发行上市及两次定增募集资金的总和35.3亿元相当。旗滨集团上市10年来之所以能够始终坚持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致胜法宝,董事会是核心力量,职业经理人是关键基础,监事会是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