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为增强绿色低碳理念,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保护赖以生存的家园,2021年自治区财政下达自治区财政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4000万元,主要支持自治区和市县、镇村级建筑节能项目68个,其中补助市县财政资金3900万元,占比97.5%。2021年度自治区财政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区内民用建筑进行低成本节能改造或新建的工程项目,以及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的科研项目等五大类:
一、建筑节能项目2100万元,支持4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区、5个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县区建设。
二、绿色照明示范项目1100万元,支持44个绿色照明项目,每个项目安装不少于90盏太阳能路灯,并需满足相关技术指标要求。
三、学校、医院节能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600万元,重点支持既有公共建筑的供暖通风空调系统、动力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等进行一项或多项节能绿色化改造并达到节能率(改造后平均节能率不低于15%)和绿色建筑星级(改造后应符合一星级以上评价等级)要求。
四、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100万元,兑现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补助资金。
五、建筑节能能力建设项目100万元,支持高品质绿色建筑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研究等范围内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项目。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将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补助项目采取按月报告建设进度、定期抽查督查、组织验收评价等措施,确保立项项目能够按时按量完成,资金使用落到实处,试点示范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