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台《全力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加快恢复发展若干措施》后,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作详细解读。
稳定石料供应方面,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建筑石料供应,2019年新投放建筑石料矿业权37宗,全省建筑石料矿山实际产量达到1.44亿吨,加上尾矿尾渣利用和建设项目自采自用,年总产量达到2.11亿吨,满足全省2亿吨的基本需求。
2020年以来,湖北全省合法有效建筑石料矿业权344宗,总设计生产能力1.77亿吨/年,已复工复产建筑石料矿山企业224家,已生产4285万吨。计划新投放建筑石料矿业权69宗,加上尾矿尾渣和项目建设范围自采自用建筑石料,全省可提供建筑石料3.73亿吨。
持续稳定建筑石料供应,指导各地梳理预测未来三年内重点建设项目建筑石料供需缺口,合理制定建筑石料矿业权投放计划。按照“一矿一策”的要求,支持因疫情防控而停产的合法有效建筑石料矿山尽快恢复生产。
加大废石、矿渣和尾矿等资源的综合利用,大力推进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实现“变废为宝”。鼓励重大建设项目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自采自用,减轻外部供应压力。
近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省自然资源厅保障建筑石料供应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
1、对已停产的合法有效建筑石料矿山,支持其在满足安全、生态环保等条件前提下尽快恢复生产,并延长生产时间,释放产能;
2、持续加大矿业权投放。在满足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下,支持各地加大建筑石料矿业权投放力度,并尽可能地延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
3、支持国有企业进入建筑石料市场;
4、新设建筑石料矿山最低生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万吨/年,大型矿山最低服务年限不小于20年,中型矿山不小于10年,小型矿山不小于5年,大力支持新建大型矿山;
5、支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