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获审议通过并正式对外公布,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湖南将通过大力推行绿色建造方式,规范绿色建筑活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实现建筑领域节能减排目标,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安全、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民用建筑。绿色建筑等级按照国家标准,由低到高划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根据《条例》,湖南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基本级以上标准建设。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当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或者其他绿色建造方式,并按照一星级以上标准建设。鼓励其他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标准建设。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社会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当应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
《条例》指出,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应当明确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保障措施、总体布局、重点发展区域、可再生能源运用、绿色建造方式和既有民用建筑绿色改造等内容,并确定碳减排的目标和路径。湖南省人民政府应当对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察。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对县级人民政府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察。
此外,《条例》还提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按照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将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畴。对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既有公共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应当先行绿色改造。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既有建筑进行绿色改造。